昨天阿桑奇在英国被捕,轰动世界。
美国政府自然是对阿桑奇恨之入骨,所以迅速地就向英国提出了引渡请求。
而媒体和大众关注的则是:
阿桑奇到底是一个揭露真相追求正义、以一己之力对抗美国政府的孤胆英雄,还是一个可耻的罪犯、一个肆无忌惮的病态无政府主义者、一个被人利用的可笑疯子?
更重要的问题是:
美国政府对阿桑奇的指控,到底有没有侵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所赋予的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的神圣权利?
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是美国人最敏感的神经,任何试图触碰侵犯这条绝对红线的行为,都会立即引起人们最高级别的警觉。
美国人为此争论不休。
支持阿桑奇的人,拉起了“Free Assange”的横幅,认为对阿桑奇的迫害是“1984”的现实重现。
美国的另一个国家公敌、现在被俄罗斯收留的斯诺登也在推特上说,这是“新闻自由的至暗时刻”。
但也有人认为,不必过于小题大做,这件事和新闻自由没有太大关系。
围观这个案例很有意思,有助于帮我们厘清关于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的一些基本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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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桑奇这件事,太复杂了。
一个澳大利亚人,多年前协同美军士兵取得美国国家机密并公之于众,让美国政府颜面大跌。此后他在全世界四处逃匿,还在瑞典被指控性骚扰,最后得到厄瓜多尔的政治庇护,藏身在厄瓜多尔驻英国大使馆小小的馆舍里。
七年以后,厄瓜多尔不再愿意为阿桑奇提供庇护,最终下定决心撤销了他的国籍,把他驱逐出使馆,为英国警察抓捕阿桑奇扫清了障碍。接下来,他很有可能会被引渡回美国,当然这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我们先排除那些和我们的讨论无关的情况。
第一,厄瓜多尔驱逐阿桑奇的做法,完全合理,不需要讨论。
厄瓜多尔政府在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下做出了这个决定:
接收阿桑奇的前任总统已经下台,新上任的总统不喜欢阿桑奇;新总统怀疑,网上流传的一些关于自己家人腐败的内幕消息是阿桑奇泄密的;收留阿桑奇需要花费大量的费用,还意味着厄瓜多尔与美国公开作对,现在厄瓜多尔不愿意再承担这些代价;阿桑奇本人的生活习惯不好,不注意卫生,而且行事粗鲁,和厄瓜多尔使馆工作人员关系紧张;等等。至于美国有没有对厄瓜多尔施加压力,也许有也许没有,这也不太重要。
第二,英国警方抓捕阿桑奇的做法,同样也有根有据,至少在程序上无懈可击。
早在2010年,瑞典检方指控阿桑奇涉嫌性侵,英国最高法院就裁定把他引渡到瑞典,后来阿桑奇躲到厄瓜多尔大使馆里,属于跳票,违反了保释条款,所以英国警察有足够的理由抓他,以前抓不到只是因为大使馆属于厄瓜多尔领土,英国警察无权进入。
真正需要讨论的,是美国司法部对阿桑奇提出的指控。
阿桑奇做了什么呢?
他创办的维基解密,多年来通过黑客技术收集爆料各国政界和名人的绝密内幕。即使在阿桑奇躲在厄瓜多尔大使馆的那七年里,维基解密也没有停止运作,以至于最后厄瓜多尔大使馆不得不切断阿桑奇的网线。
但他真正惹恼美国政府的,是2010年那次惊天动地的大爆料。
2010年,美军驻伊拉克情报分析员布拉德利·爱德华·曼宁利用职务之便,取得大量的美军绝密材料,包括25万份美国外交电文、将近50万份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日志,这是美国史上规模最大的泄密案。
其中一段让人不安的录像显示,美军直升机在轰炸地面伊拉克部队的时候,还杀死了路透社的两名战地记者。
曼宁把这笔材料交给了维基解密,同时也交给了美国《纽约时报》、英国《卫报》和德国《镜报》三家有公信力的著名媒体。
维基解密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新闻机构,它们处理信息的方式非常简单粗暴,就是直接把这些文件放在网站上,所以文件里一些涉及普通人的信息,比如和美军合作的阿富汗人的名字都被曝光,把这些人置于危险之中。在当时这样的做法就引起了很大的争议。
而《纽约时报》这样的传统媒体则谨慎得多,会小心地把这些涉及普通人的名字涂黑再公布文件。
不管怎么样,这批绝密材料的曝光让美国政府颜面大跌,所以美国政府对阿桑奇恨得牙根痒痒。
奥巴马那一届美国政府就特别想起诉阿桑奇——注意是“起诉”,不是“抓”。但奥巴马最后忍住了,因为奥巴马是信奉新闻自由的,他担心对于阿桑奇的追责,会给外界留下迫害新闻自由的不良印象。两相权衡之下,他决定暂时放过阿桑奇。
特朗普没有这样的担心,他本人就极度仇视新闻媒体,每天炮轰《纽约时报》这样有公信力的主流媒体是假新闻媒体。所以他上任以后,就开始想办法搞阿桑奇了。
怎么搞呢?
我们知道任何信息的曝光都有两个步骤:第一步,取得信息;第二步,发布信息。
光是发布信息,没有任何问题,是新闻自由,受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
在美国历史上,绝对没有任何媒体因为发布真实信息而受到迫害的例子。《纽约时报》也发布了那批材料,但美国政府拿它们根本没有办法。
除了宪法第一修正案,美国还有一部一战时期就开始实施的《间谍法案》,规定任何泄露国家机密的行为都是违法。这部法案和宪法第一修正案是存在冲突的,因为从理论上来说,媒体报道也泄露了国家机密。但在实践中,从来没有任何一位美国总统、没有任何人敢用这部《间谍法案》去治罪新闻媒体和记者。
新闻自由是红线,特朗普胆子再大,也不敢碰这条红线。
维基解密不是传统媒体,但美国的媒体本来就不需要资质证明,一个网站完全可以自称是新闻媒体,所以他们发布曼宁提供的那批材料,这个动作本身也是合法的,同样受新闻自由保护。
美国政府想搞阿桑奇,就只能从第一步,“取得信息”入手。
美国司法部费尽心机,终于取得了证据,证明阿桑奇曾经帮助曼宁破解美军电脑系统的密码、协助后者盗取机密材料。
也就是说,阿桑奇不仅仅是信息的发布者,同时也非法盗取了信息。
司法部最终对阿桑奇提出的指控,就是基于这一点。阿桑奇被指控,不是因为他发布了那批绝密材料,他的罪名是“协助他人非法入侵计算机系统”。
总结一下:
新闻媒体发布真实的信息没有问题,但前提是你必须合法取得这些信息;如果是他人违法取得信息,再把信息交给媒体,那媒体也不会受到连累;但如果媒体本身参与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信息,那就是违法行为。
希望我已经分析清楚了——这件事到目前为止,和新闻自由还没有关系,美国司法部对阿桑奇的指控,看起来是合规的。
既然这样,那美国人在担心什么呢?
原因还是出在“新闻自由”那条红线上。
虽然司法部指控阿桑奇的罪名是入侵计算机系统,但在司法部公布的材料里,可以看到他们还罗列了阿桑奇其他的一些做法——包括阿桑奇如何指导曼宁把材料传到网盘上、如何鼓励曼宁提供更多的材料、又如何删掉了自己和曼宁的聊天记录。
这些做法,都是新闻记者和线人交流时经常会有的正常举动,和非法盗取信息无关。但司法部的材料里把这些细节都写进去,一下子就让美国人很警觉,新闻自由的界限,似乎在有意无意地被踩了几下。
而且明眼人都知道,美国政府之所以大动干戈起诉阿桑奇,主要原因就是因为他发布了那批信息,以非法入侵电脑系统这个罪名起诉,只是技术手段而已。
非法入侵电脑系统只是一个很轻的罪名,最多只判五年,美国政府会满足于只关阿桑奇五年吗?显然不会。
用这么轻的指控去寻求引渡阿桑奇,显然醉翁之意不在酒。
奥巴马当年不是想不到这个办法,但就像我前面说过的,他担心因此给大众留下迫害新闻自由的不良观感,两害相权,最终他决定放过阿桑奇。
所以很多美国人更担心的是,既然现在的美国政府如此介意信息的泄密,那接下来,它们会不会更进一步,用那部从来没有被用来对付过媒体的《间谍法案》来找媒体的麻烦?
有特朗普这样一个总统,这一切并不是完全的危言耸听。
红线一旦越过,接下来发生的事就不堪设想了。
虽然说从目前来看,这样的担心还为时过早,可能性也微乎其微,但美国人已经高度警觉,这也是为什么现在美国媒体和大众在激烈辩论这个问题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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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身厄瓜多尔大使馆的七年里,阿桑奇的外形变化非常大,可以看出他这几年的精神状态不是很好。
2012年时,他还是一副意气风发的样子。
昨天被捕的时候,媒体拍到的画面是他一脸倦容,留着大胡子。
我们无法简单地判定他到底是一个孤身对抗世界的英雄,还是一个病态极端的无政府主义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标准。
但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他是一个另类,是地球上几十亿人里极其罕见的那么一两个另类。
布拉德利·爱德华·曼宁则在2010年被军事法庭判刑35年。
2013年他决定变性,在监狱里接受荷尔蒙治疗成为女性,改名切尔西·伊丽莎白·曼宁。
2017年,切尔西·曼宁被奥巴马特赦减刑,只服刑7年就出狱了。从此她的故事告一段落,淡出了公众的视线。
但阿桑奇的故事还没有落幕。
接下来,美国司法部和英国之间的引渡谈判还有一个漫长的过程,弄不好就要一两年甚至更长。
他在躲藏七年后被捕,是一个故事的终结,但可能也是另一个更大的故事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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