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尔顿《新生活报》在线阅读

哈密尔顿华人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843|回复: 0

“不许百姓点灯”的新政策出台啦!

[复制链接]

340

主题

69

回帖

1

精华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835
威望
29
金钱
885
注册时间
2010-1-19
发表于 2010-5-19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友情提示: 请千万不要登入陌生网站输入QQ号和密码,以防诈骗。
联系我时,请说明是从哪儿看到的,谢谢。
北美华人新生活

保险经纪:Jonathan Mu

方正贷款

北美华人新生活

旅游资讯

心理热线

新客户广告位
更多广告请点击
中文黄页

本帖最后由 hijames 于 2015-8-31 20:44 编辑 3 ?! {6 K4 t' Z+ {; I4 l! z& T# W
  S& b" O: m: l9 a
︿︿︿; w1 W: E$ g0 O: E- y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达到5000元将被立案追诉8 p/ t) T9 i' M! ?7 w3 \
, F4 [0 G5 K/ t3 S' z7 X
- [/ F+ Q1 x$ ?6 P9 t
[导读]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0 y( f- G( T4 o6 h! u# w5 q% c! D% n0 a1 k5 c

8 |# r6 }- x( o3 w  中新网5月19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日前发布。根据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将被立案追诉。
* e8 G9 {, G/ j6 ?; W, b5 Y1 N6 N7 K9 V( W2 @
  规定明确,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 s( [( v3 \) j. s+ X+ E8 x" s5 B5 b8 t1 r
  根据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 G) ?/ {3 y& a# H+ \- _  @, N+ u
! x8 v% x5 X0 J8 [0 x& s9 o  根据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N. ~' r* S/ E/ |, j  T6 j: C
. m$ Q$ s6 o# k3 f5 t& h1 t3 H2 v7 j, v1 n
  规定明确,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非法牟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2,使其亲友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3,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4,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e% \3 {( K, M: C' B1 K- I8 [7 ]( n4 ^# ^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广告合作(Contact Us)|关于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哈密尔顿华人网

GMT-5, 2024-11-6 06:17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