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在美国依法起诉美政府禁售令违宪,但后者却向应以证据说话的法律机构提出:美国就算最后没证据表明华为曾有“不当行为”,也无所谓……
美国国会在去年通过的一项开支法案中,禁止美国联邦机构和承包商使用华为设备。今年3月7日,华为宣布向美联邦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这一针对华为的销售限制条款违宪,并判令永久禁止该限制条款的实施。
“美国国会通过立法惩罚华为,且从未展示支持这些限制条款的证据,因此,华为不得不决定通过法律行动予以回应。”华为轮值董事长郭平表示。
5月28日,华为提出动议,要求法院加快审理此案。该公司发布声明指出,该禁令是典型的剥夺公权法案,违反了正当程序。
据路透社当地时间7月5日报道,作为辩方的美国政府,在7月3日要求法院拒绝受理此案。
《纽约时报》则援引华为发言人声明强调,“我们对自己的案件仍有信心”,美政府的动议解决不了“根本性”问题,即“为将华为赶出美国,该法律选择性地对华为设备的销售施加了大量限制”。
该报进一步援引一份法庭文件披露称,美国政府就此案的最新论据是,特朗普政府认为,它可能不需要拿出华为过去存在“不法行为”的确凿证据,就能支持至少部分其针对该公司采取的行动。
长期以来,华为方面一直对美官员对该公司的打压表示失望,因为他们没有拿出证据,证明北京方面可能利用华为产品从事“间谍”活动,而华盛顿多年来一直大肆宣扬这一说法。
欧洲和亚洲官员也私下抱怨,美国最近的情报简报未清楚证明中方是如何利用华为“窃取”信息的。
而在本周的一项法庭动议中,美国政府律师宣称,美国国会的目的不是惩罚华为,而是保护美国网络免受中国“攻击”。这项法律的“预防性”目的意味着它不是一项剥夺公权法案。
该动议还认为,“国会没有最终证明华为曾做错了什么”也无所谓。
这项动议又开始“老调重弹”,妄称国会之所以颁布这项法律,是因为它认定,外界对华为与中国政府关系的“广泛怀疑”,使得华为产品尤其易受中国政府影响。
美政府律师还主张,美立法机构在做出这类“预测性”判断上拥有“很大自由”(substantial leeway)。
《纽约时报》在标题上总结道,美政府这是在说:“潜在间谍活动威胁”就能证明禁止华为是正当的……
报道截图
事实上,华为已经多次重申其民营企业性质。在6月27日国防部例行记者会上,针对外媒有关中国军方研究人员和华为公司共同研发的报道,国防部新闻发言人任国强也表示,对于一般学术研究我们不做评论,“众所周知,华为公司是一家自主发展的民营企业,没有所谓的军方背景。”
同时,在5月27日的声明中,华为首席法务官宋柳平已经指出,该法案直接判定华为有罪,意图将华为赶出美国市场。这是“用立法代替审判”的暴政,是美国宪法明确禁止的。
3月7日,外交部发言人陆慷也就华为宣布起诉美国政府指出,我们认为企业通过合法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这是完全正当的,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此外,特朗普上月底在日本参加G20峰会后表示,他将允许美国公司恢复向华为销售不构成“安全威胁”的产品。他出人意料地宣布对华为软化立场,被美媒认为“似乎颠覆了美国对这家中国科技巨头的打压”。
不过,特朗普政府迟迟未公布后续配套政策,令美企及官员困惑。华为创始人任正非则就特朗普的最新表态回应表示,这不会对其业务产生“太大影响”,因为他们适应了遭美国敌视的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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