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尔顿《新生活报》在线阅读

哈密尔顿华人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844|回复: 0

“不许百姓点灯”的新政策出台啦!

[复制链接]

340

主题

69

回帖

1

精华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835
威望
29
金钱
885
注册时间
2010-1-19
发表于 2010-5-19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友情提示: 请千万不要登入陌生网站输入QQ号和密码,以防诈骗。
联系我时,请说明是从哪儿看到的,谢谢。
北美华人新生活

保险经纪:Jonathan Mu

方正贷款

北美华人新生活

旅游资讯

心理热线

新客户广告位
更多广告请点击
中文黄页

本帖最后由 hijames 于 2015-8-31 20:44 编辑 , f# |! @) l, e4 g
/ q! G; n: y* a
︿︿︿1 h  z4 w$ x# G& K; `) U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达到5000元将被立案追诉  d; f2 x, F3 o9 [2 k8 g( W* W

  E& p# V( N) g  N4 b& W; N
0 Q2 R% e% g$ G2 E- t[导读]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H( z& E8 u9 k1 n! i+ o9 T! p
( _3 t8 M- y0 C$ Q* {

4 {# u3 k2 ^( v" N/ y8 x  中新网5月19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日前发布。根据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将被立案追诉。( U2 y! p6 T; s' u, I
2 Q5 v- c' O: [- Z: e
  规定明确,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 `  k! z. a( w: D' T# S7 t# p2 K5 Q
2 J8 l, U4 _# c  根据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z2 m/ f3 \7 s  Q/ C7 W

& Z; ]& X% Y6 b6 Z1 h  根据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Y+ a0 I$ R3 |, |
, `% B" ~( b* e! i0 ^' Q
  规定明确,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非法牟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2,使其亲友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3,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4,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6 |' v% `+ ~5 S$ p* B9 k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广告合作(Contact Us)|关于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哈密尔顿华人网

GMT-5, 2024-11-6 08:42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