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milton Chinese Website Yangqin jojo ma 地产经纪 刘苏杰 金房地产 方正贷款 广告招租
地产经纪 越淑梅 学区房专家 邱中威 北美华人新生活 地产经纪 刘碧兰 广告招租
地产经纪 Jason Xu 地产经纪 Cathy Su 地产经纪 李芳 广告招租 广告招租 广告招租 广告招租
水管水喉 广告招租 广告招租

哈密尔顿华人网™

 找回密码
 注册
哈密尔顿华人网™ 首页 加国生活 查看内容

华人房东求助:租客将房子内的木地板浸水我该怎么办?

2024-9-27 22:41| 发布者: leedell| 查看: 15| 评论: 0|原作者: 谈海|来自: 加国无忧

摘要: 最近一位华人房东来信询问,租客将房子内的木地板浸水,造成损坏,而房东与租客一直相处又比较融洽,希望网友提供建议,在这种情况下他该怎么办?还有一位房东来信询问,房东要收回自住,但租客拒绝搬家,该怎么办? ...

最近一位华人房东来信询问,租客将房子内的木地板浸水,造成损坏,而房东与租客一直相处又比较融洽,希望网友提供建议,在这种情况下他该怎么办?还有一位房东来信询问,房东要收回自住,但租客拒绝搬家,该怎么办?



房东租客话题一直是华人社区一个非常热门的话题,相关矛盾纠纷常有发生,尤其是安省LTB的审理量大,运行缓慢,动辄需要好几个月才能轮到处理。就网友提出的问题,本网采访了常年专门处理房东租客纠纷案件的Paralegal于戎伟先生。


于先生说,以他多年从业经验来看,许多房东没有在成为房东之前做好必要的准备。一旦发生纠纷,普通思维可能会与必要的法律思维,形成很大的差异。


以木地板浸水案为例,普通思维可能会是认为,租客把地板搞坏了,那当然应该由租客负责赔偿。但是法律思维可能首先会考虑,如何认定地板损坏的原因,有什么证据支持?谁的责任?如何认定赔偿?


于先生说,房东如果要认定是租客造成的,那么房东就有举证责任,比如租客搬入前的地板状况照片,水浸之后的损坏照片,互相比对等等。很多房东出租房子之前没有这样的准备,没有入住当日共同验房的报告、照片、录像等等记录,所以在出事后,拿不出相应的证据比对当下的情形,这就给自己带来非常不利的后果。



图源:CTV

再者,房东自然而然地认为租客搞坏的,就是租客的责任。但法院要弄清楚水是怎么来的。比如租客忘记关水龙头,或者下雨忘记关窗等等,如果有这样的证据,可能会认定是租客的责任。反之如果是因为水管年久失修,发生跑冒滴漏,或者树根将下水管破坏导致的,可能就是房东的责任了。在这里,举证的责任在房东一方。


责任认定之后就是赔偿。认定责任方需要由专业人士做出损坏评估,之后限期修复。对于木地板来说,可能无法局部更换,要换就得全屋更换,那么就又牵涉到一个赔偿比例问题。租客肯定不会全部赔偿,只能按损坏比例进行赔偿。如果租客连按比例赔偿都不认可,或者说租客没有钱,则还可能进行到下一步,也就是诉讼,乃至发生解约驱逐。


由此可见,貌似很简单的损坏赔偿,在法律面前,往往就不那么简单了。


说到房东以自住为由驱赶租客,这是目前LTB最常见的申请案件之一。如果房东真的是需要自己或家人自住的话,法律的确是支持这类申请的。最多是因为租客遇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病患、极端情形等,法官会判延缓几个月后再驱逐而已。但前提是房东能够证明自住意图的真实性。要知道一个法官每天要判几十个案子,早就练就了火眼金睛,如果房东只是为驱逐而驱逐,证据不足,乃至矛盾,那么法官是不会批准的。简单来说,房东自住只限七种人,包括房东自己、配偶、房东的子女、配偶的子女、房东的父母、配偶的父母和照顾这些人而且同住的保养员。除此之外的所谓亲戚朋友,都不符合自住的条件。



图源:ltbassistance

也有房东说,我自己确实是自住,只不过是偶尔回来住一住。请注意,这种情况下可能不会被批准。根据观察,偶尔来住,不会被认定符合法律要求。


于先生还说,很多人抱怨房东局过于保护租客,而忽视了房东的权利。其实,出租法律的核心就是“保护”和“平衡”这两块基石。民用出租法律(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 RTA)开宗明义第一条就是“本法是为了保护租客不被非法驱逐”而制定的。这部法律的核心就是保护租客权益、平衡各方利益、尽快解决纠纷。房东的合法权利一定要受到保护,平衡永远是被考虑的重要环节。


有租客希望编辑推荐律师或Paralegal,这个我们确实做不到。建议大家到51黄页搜索。也可以到安省律师公会Law Society Of Ontario推介服务网站www.lawsocietyreferralservice.ca查找。这个网站目前只有英文版本,如果有语言障碍,建议请通晓英文的朋友帮忙。


最新评论

快递公司 陈教练 星星画室 绘画 xiongmao 广告招租 资深CPA/CMA

广告合作(Contact Us)|关于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哈密尔顿华人网

GMT-5, 2025-3-6 14:13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