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尔顿市民在三个级别的政府皆有代表。市民选出5名国会议员 (Member of Parliament, MP) 和5名省议会议员 (Member of Provincial Parliament, MPP) 代表哈密尔顿分别在联邦政府和安省政府服务﹔市政府 (Hamilton City Council) 则由1名全民普选的市长和15名市议员组成。全市划分成15个选区 (ward divisions)﹐市民在各自所属选区内选出一名市议员代表。除此之外﹐每个选区内的市民都要选出一名校董会理事 (school board trustee) 服务该区学校。
“安大略市政府法” (the Municipal Act of Ontario) 赋予哈密尔顿市政厅管治的权力。安省政府 (Province of Ontario) 则有凌驾于市政府的监督特权﹐并有权就省内所有市政府的权力作出解释﹑开放或限制。另外﹐省政府通过安省市政管理委员会 (Ontario Municipal Board, OMB) 监管哈密尔顿市政厅。
“加拿大刑法”(The Criminal Code of Canada) 是就犯罪行为及惩罚下定义的主要法规。哈密尔顿警察局则负责执行联邦及安省颁布的法律。然而﹐尽管哈密尔顿警察局有权执行市政厅通过的地方法例﹐但通常执法的任务都会落在市政府雇佣的 Provincial Offences Officers身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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