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milton Chinese Website Yangqin jojo ma 地产经纪 刘苏杰 地产经纪 李芳 方正贷款 地产经纪 刘碧兰
地产经纪 越淑梅 学区房专家 邱中威 水管水喉 广告招租

哈密尔顿华人网™

 找回密码
 注册
哈密尔顿华人网™ 首页 生活指南 查看内容

在加拿大租房时应警惕这些黑心房东

2017-10-23 05:45| 发布者: leedell| 查看: 1041| 评论: 0|来自: 超级生活网

摘要: 去加拿大留学的学生或是新移民到加拿大都会先去寻找暂住的房子,便于为自己以后做打算。然而受前一段时间加拿大楼市泡沫,房产大逆转,整个市场进入熊市阶段,销量暴跌百分之三四十。房屋租赁市场也受到了影响,由于 ...

去加拿大留学的学生或是新移民到加拿大都会先去寻找暂住的房子,便于为自己以后做打算。然而受前一段时间加拿大楼市泡沫,房产大逆转,整个市场进入熊市阶段,销量暴跌百分之三四十。房屋租赁市场也受到了影响,由于高昂的房价,收紧的房贷政策以及按揭利率的提高,导致房屋租金上涨。
出租严重不足,这让很多学生与新移民在租房方面被当地人利用,损失了钱财还租不到合适的房屋。
不管是新移民还是留学生都应切记,在加拿大租房应当警惕这些手段,避免被“黑心”房东欺骗。

虚假广告
很多移民初到加拿大,会在报纸上寻找出租广告,由于新移民不了解加拿大的房屋结构,很容易被报纸上的内容欺骗,例如写着“一楼一室一厅……”之类的广告内容,一定要去实地屋里屋外的看下。一楼的概念应该是房屋的左右前后都全在地上。
有些黑心房东,在广告上写着一楼,实际上从前面进屋时屋里与外界的街道水平,看起来像是一楼,但屋后窗户有土堆深埋,这样的房子实际是伪一楼,采光极差。
这样的虚假广告都是骗取新移民,缺少经验的留学生用的,所以看房时一定要格外警惕。

诱导租客误签合同
按加拿大的法律,租屋合同一旦双方签字认可就得生效。
新移民刚到加拿大,工作不固定,前途不固定,没准在三两个月后还会决定回国。所以,在租房的时候,一定不能与HOUSE的房东签任何合同,只能以口头约定,实在不能不签的时候,也一定不能将合同时间签过3个月。
签下一年合同,如同用绳子绑牢了你,将你陷入相当被动的境地。
倘若房东知晓你是新移民刚到加拿大,极有可能经常变动。在这种情况下,还诱导签下一年合同,实在是居心叵测。
其实现在多伦多的行情是房东多租客少,遇到这类要求合同非签不可的房东,大可说声”OK,我不租此房”。选择余地多多,为什么非它不可呢。

霸王条款
新移民朋友一定要谨记这点,对待租房合同,不论是书面合同也好,口头约定也好,坚决不能同意房东无理霸道的要求,尤其是合同违约方面,有些房东会在合同上写着“租期12个月,如果租客提前结束租约,则租客应赔偿房东剩余时间的房租”。
倘若你只住了6个月,按照房东的合同就应赔偿房东另外六个月的房租。这样无理的要求,是坚决不可以同意的。
利用新移民刚到异国他乡,急着租房,来不及了解加拿大房屋租借法律的特点,诱导其误签合同且同意如此霸道苛刻的条件,是“黑心”房东欺负新移民的又一个特点。
非法收取租房押金,索取赔偿金
安省的法律规定,租客入住时只应该付给房东第一个月及最后一个月共两个月的房租,除此之外房东不得收取房客任何其它费用。
新移民面对房东要求支付三个月以上房租,或者加收保险等其他费用时,一定要求房东将所有要求写入合同中,这样可以稍稍避免“黑心”房东利用你不懂法律的空档,非法收取租房押金。
赶走租客暂住一起的朋友
安省法律规定,租客有权在短期内留朋友小住而不需向房东支付任何费用。
倘若房东强行要求租客小住的朋友支付房东费用,应当马上打电话到当地警察局,告房东骚扰。
现在多伦多地区在第二季度的房费已经涨到了每个月2073元。不光租金涨了,租的面积下降了,房源也少了,租房更是不易。
新移民初到加拿大寻找安身处时切勿心急,但不管如何,在加拿大租房一定要找正规的。

切勿,非法分租
留学生初到加拿大为了节约生活开支会去选择分租独立房屋,但是在加拿大存在着严重的非法分租现象。
目前在约克大学附近非法分租现象十分严重,甚至有一栋独立屋里分出10到15间卧室。
由于不符合消防法规要求,已造成多起火灾发生,数十人死亡。消防局已明确表示,对这种现象不会坐视不管,不管是房主知情故犯还是物业造成分租的结果,都不允许继续置住客的安全于不顾而进行非法分租。多伦多警方对此零容忍。
选择安全系数高的房子,身居海外更要注意安全,好好保护自己。

最新评论

快递公司 陈教练 星星画室 绘画 xiongmao 广告招租 资深CPA/CMA

广告合作(Contact Us)|关于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哈密尔顿华人网

GMT-5, 2024-11-23 22:03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