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海外买家税”您能赎回吗? Helen Cen / Robert Zhou
2017年4月21日安省颁布“海外买家税(NRST)”一晃已经过去1年又半载,此税是针对非居民在安省境内买房采取限制而征收的投机税,为房价的15%,在产权过户时通过代理律师收缴。虽然如此,但却刀下留了一条生路,对于自住而非投资出租用房屋,购房人又是本文下面提到的身份人之一,现在可以考虑申请赎回买家税。自购买房屋的交割日起,四年内申请赎回均有效。 据载,截止到2018年2月,安省共计征收了1393笔“海外买家税”,总额达1.73亿加币。这些买家和交易中,一旦符合条件人能成功赎回,明年势必会有更多的国际学生及其父母加入这类购房行列。因此,就这个话题谈谈,相信会有较多的感兴趣者。 首先,申请赎回需要向政府提供哪些文件呢?下面给列出来。 ·
房屋交割时的所有权过户文件(Registered Transfer) ·
交割当时付税的凭证 ·
买卖合同的副本 ·
交割过户账目报表(Statement of Adjustment) ·
买家在过户后60天之内搬入该物业自住的凭证(如搬入后更新的驾照) 其次,专就自住凭证多讲解些。这个凭证因不像上述前面四项文件那样单一、能在律师发给买家的文件档案里都能找得到,且许多人不一定考有驾照,故在这里具体列出可以使用的自住凭证。特别强调说明,由于市政府发出的物业地税缴费单并未说明谁在里面居住,仅仅是让屋主负责缴费,因此,地税缴费单不能算自住凭证。同理,该物业发生的水电煤气等各种Utilities帐单均不作数,银行按揭贷款文件和信件即使书写有该物业地址也不能用。 ·
60天内显示更改地址的银行信用卡或账户月结单 ·
搬家公司提供的带有买家地址的正规合法服务票据 最后,在海外非居民群体中,有哪些身份能申请赎回买家税呢?又需要提供哪些相应的证明文件?这里给梳理一番,而这些内容也是需要在申请时一并提交上去的。 ·
真实有效的工作签证副本 ·
真实有效且完整的工作雇佣证明 第二类人:持有真实有效学签的国际留学生。须是自房屋交割日起在安省教育厅注册大学或大专之院校全职读书期满两整年者,全职就读的标准是一学年内完成课程至少60%以上。提醒注意,两年期间转学是允许的,只要两校的学业都是全职在读即可。这类人申请赎回时,需要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
真实有效的留学签证副本 ·
安省政府注册在档高等院校官方出具的全职在读证明,以及每学期的全职学业课程表。 第三类人:后换身份的新移民。买家身份一旦转换成加拿大落地移民,就可以申请赎回“海外买家税”。提醒注意:安省财政部要求买家必须在成为落地移民的90天内提交赎回申请,过期不受理。这类人申请赎回时,需要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
真实有效的落地移民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
枫叶卡复印件 关心这类话题的海外买家们敬请留意阅读我们下一期将撰稿的“「安省海外买家税」您可豁免吗?”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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